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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等话题成为山东省政协委员们热议的焦点
2010-01-24 62 返回列表

住房等话题成为山东省政协委员们热议的焦点

    如何降低房价?如何保障“居有其所”?如何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再“雷声大、雨点小”?……在本届政协会议上,房子、房价、保障性住房等话题,依然是政协委员们热议的焦点。

    观点  征收物业税

    民革枣庄市委副主委张时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人均住房面积也就20多个平方米,一个三口之家,大约在70多个平方米,“如果超出了这个人均数额,就应该征收物业税。”

    张时彦副主委认为,“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可以大幅度减少现行土地税费中存在的不规范与腐败现象,可以使政府分享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助于遏制房地产投机行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地方财政对房地产业的依赖性。”

    观点  保障房与 商品房“捆绑”

    省政协委员张德卿在她的提案中认为,应该探索实行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捆绑建设。

    张德卿委员建议,应联合财政、土地、税务、建委、规划等相关部门通过制定相关措施,引导和约束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商品房地产的同时,必须在保障性住房规划区域上承担商品房地产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观点 房产定价应有百姓参与

    “长期以来,房地产业信息不透明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仅购房者易受误导,而且影响、妨碍了政府做出理性的评估。”张时彦副主委建议,房产建设完成后,要根据建设成本、地段和环境因素等确定合理的价格标准,“价格确定过程中要有百姓的广泛参与,政府狠抓过程监管,建立真正有效的权力制衡和监管体系,并将全过程完全公布于民,防止腐败的产生。”


    观点  抑制房价

    由于房价飞涨,早买房或者有几套房的中产阶层的财产会越来越多,而房贷压力很大和买不起房的中产阶层就会慢慢向下流动。如果高房价不能有效阻遏,我国也有可能出现左右两端高峰、中间低谷的“M”型。

    ——张时彦

    观点  放开单位集资建房

    在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委员告诉记者,现在政府不允许单位集资建房,放开的只能是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目前房价这么高,并非只有住房困难多的企业买不起房,很多企业的职工,尤其是房改之后的新进职工,买房压力都很大。”

    “我们都知道,房价的组成无非就是地价、各种税费、房子的建设成本以及开发商的利润。如果放开单位集资建房,土地都是通过公开‘招拍挂’,从这方面来讲,政府的收益是没有减少的;另外,房子的各种税费、建设成本都基本是固定的,但开发商的利润可以完全返还给买房者,这样房价必然就降下来了!”这位委员认为。

    观点  保障性住房

    众所周知,房地产业贡献了当期同级公共收入的30%~40%,而保障性住房却要求政府成为投资建设的主体。这一反一正的叠加效应,挫伤了政府建设保障房的积极性。——宋传杰

    截至2009年8月底,全国保障性住房投资仅完成全年计划的23.6%,“雷声大、雨点小”,“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这些牢骚话,足见人们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太慢的不满。

    ——张德卿

     观点 以房养房

    “我所说的‘以房养房’,就是用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业形成的公共收入,按一定比例实行封闭运行,以商品房形成的公共收入‘养’(廉租/公租/经适等)保障房所需的公共支出。”省政协常委宋传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房养房”是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太慢的有效途径。

    “土地出让期是70年,但我们却寅吃卯粮把以后60多年的预期收入提前收入、提前消费了。我们能有多少土地可供源源不断地出让?后边的60多年怎么办?所以,我建议要研究制定分期消费70年土地出让金的机制和办法。”宋传杰常委建议,对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业形成的公共收入,按照50%或更高的比例在房地产业内实行封闭运行。

    观点 通过“共有产权”等 让“居者有其屋”

    宋传杰常委建议说:“我们也可以通过‘共有产权’等方式,让一些低收入群体在有了一定的能力之后,通过支付一定比例的房款,来慢慢将租住的房子变成自己的。这一方面,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实现了真正‘居者有其屋’。”

    宋传杰常委还认为,如果将廉租房等实现“共有产权”,会让住房者更加爱惜房子,有利于房子的维护。

    观点 让农民工在城里有个“家”

    省政协委员、山东建筑大学教授姜明更加关注农民工住房问题,她在提案中说:“针对大量农民工进城后所面临的住房难题,探索建设农民工公寓,让农民工‘居者有其屋’。可以采取‘政府投入、社区管理、市场运行、以寓养寓’的模式,建设阳光公寓,吸引农民工入住,基本实现街道全覆盖。”

    姜明委员还建议,在各地市建设农民工公寓,用于农民工在周转期租住(只租不售),这样就可使农民工在城里有个稳定的“家”。


    观点 廉租房中增设“公租房”

    省政协委员、省人口学校副校长李光荣,将关注的目光对准了低收入的高校毕业生。李光荣委员建议,应将在省城有稳定职业低收入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在廉租房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实物配置房源用于公共租赁,实行2至4人合租的办法,租赁给有稳定职业低收入的无房高校毕业生,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来源:山东商报  记者:朱彩玲 杨芳 实习生 蔡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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